很多时候,当我们去一个城市旅游,往往只能浮光掠影般领略一座城市的风光,就好比在异域他乡邂逅一名女子。
我们擦肩而过,残留在脑海里的,往往是美人的皮相之美,至于美人内在的风骨之美,往往无从得知。
如果每到一个地方,都有深谙当地历史文化风情的文化导游,或者,一本类似《文化苦旅》这样的行者散文,在那个城市走一圈下来,旅行的体验一定是大大不一样了。
对于喜欢在冬天飞往澳洲旅游的我们来说,简·莫里斯和她的这本《悉尼:帝国的绚烂余晖》正是这样一本澳洲历史文化散文。
在分享这本书之前,我们先来聊聊今天这位比悉尼人还了解悉尼的英国旅行作家。
她叫简·莫里斯,英格兰威尔士人,1926年出生,参加过二战,战后在《泰晤士报》《卫报》做过多年记者。
1953年,英国派探险队登顶珠穆朗玛峰,简·莫里斯作为随行记者独家报道了此新闻,从此一举成名。
展开剩余82%盛名之后,莫里斯的足迹继续前行,她写过新闻报道,写过诗歌,写过入围布克奖的小说,但她最引人瞩目的成就,还是一系列的文化旅行散文。
进入耄耋之年之后,莫里斯曾不无自豪地说:
“无论如何,作为一个新手和老兵,一个男人和女人,一个记者和有抱负的书写者,在这半个世纪中,我游历了这个世界,并且写下了它。
简·莫里斯
用莫里斯自己的话说,她在半个世纪中“游历了所有有人居住的大陆,观察了许多历史事件,描写大多数的大城市,采样世界上的许多文化,从骨子里感受某些划时代的改变,并一直记录着世界对自己的影响。”
很显然,莫里斯的游记是独特的,一方面,莫里斯足迹所到之处非常广阔,这一点,是同时代女作家望尘莫及的,另一方面,她的情绪和语言又比大部分男性作家的更敏感细腻。
因此,莫里斯的游记,如果用风光纪录片来比喻的话,就是既有恢弘的全景式镜头,也有细微的局部特写,几乎每一本都是精良之作。
回到这本完成于1991年的《悉尼:帝国的绚烂余晖》上来,从副标题“帝国的绚烂余晖”这七个字中,我们不难判断,这不是一部描写悉尼自然景观和城市风光的普通游记。
莫里斯的关注点,是大英帝国在它曾经的殖民地悉尼留下的历史痕迹。
莫里斯第一次到悉尼,是在1962年,当时她发出了“天啊,糟透了”的尖叫,在她看来,悉尼不过是一个被郊区围绕的港口——它的出身让人反胃,它的脾性粗俗,它的居民邋遢,总的来说,它是一座二流城市。
而后,作为一个大英帝国历史的狂热爱好者,在接下来的三十年中,莫里斯不断造访悉尼,她走遍了悉尼的每一个角落,细致梳理了它的全部历史。
可以说,在写作本书的时候,她已经比绝大部分悉尼人更了解悉尼了,她在这座曾经的殖民城市里发现了衰败的帝国的残骸,一些壮观而且光彩夺目的东西。
到底,莫里斯眼中的悉尼,散发着怎样的帝国余辉呢?请跟随作者的笔触,一起进入莫里斯的悉尼文化之旅。
1.两百年前的历史血脉,铸就了今天悉尼的一切
了解过澳大利亚历史的朋友,应该还记得悉尼这座城市的前世今生。
今天这座位于澳大利亚东南沿岸的城市,在当年不过是夹在太平洋和蓝山之间的一块盆地。
1770年,英国皇家海军的库克船长驾驶“奋进”号抵达澳洲海岸,将这块大陆命名为“新南威尔士”,在那次航行中,库克发现了杰克逊港,但急于回家的他并没有将船驶入。
17年后,大英帝国失去了美国殖民地,想起这块“无主之地”,英国政府派遣舰队以女王的名义殖民“新南威尔士”,舰队总指挥也是殖民地总督皇家海军亚瑟·菲利普船长,指挥舰队于1788年1月21日驶过了悉尼海角。
船上除了几百名水兵,还有几百名罪犯,后者是这次远征成行的主要原因——大英帝国的监狱已经人满为患,权贵们急于将这些人脱手,流放到自己看不到的地方。
1月26日,远征队将英国国旗插在了悉尼的土地上。这是悉尼建城的开始。
我想,每一个初次抵达悉尼的朋友,一定对悉尼赞不绝口,它自然景观优美怡人,海港更是堪称一绝。
但建城之初,悉尼的情况却异乎寻常地困难、混乱。这里土地贫瘠,灌木深邃,野生动物令人胆战心惊,土著让人摸不着头脑。
更要命的是,建城的主力军,那些分批抵达的犯人们,不仅毫无修建房屋的才能,还极其粗野乃至邪恶,那些看护他们的士兵,也是一帮冷血无情的乌合之众。
这样一群人被放逐到一块与文明隔绝的蛮荒之地,情形如何,不难想象。历史从来不是在脉脉温情中创造出来的。
阿瑟港监狱
在这本书里,莫里斯根据史料,对悉尼建城之初的日常生活画面作了这样的描述,在她笔下,穿越回两百多年前看到的悉尼是这样的:
一群群衣衫褴褛的男犯人,在铿锵声中烧铸铁器,积习难改的女犯人,吊高了嗓子喊着脏话粗语;到处都是士兵,带着高耸的帽子,佩着盛气凌人的步枪刺刀;
罪行较轻的犯人坐在仓库里,无处泄欲的水手烂醉在酒馆,而土著民们,或一丝不挂,或穿着英国人丢弃的破衣服闲晃着。
小袋鼠和小鸡到处东走西跳,笼子里的凤头鹦鹉,尖声厉叫着,猪和羊在公共墓地的坟墓间闲逛,那些猪有时候也会停下来,巴望着啖食山羊。
成百上千破衣烂衫的流浪小孩,在大马路上游荡;港湾外的品奇哥特岛上,一个被绞死的爱尔兰人的骷髅,被挂在那里荡来晃去,以儆效尤……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悉尼存在的意义就是大英帝国的流放地,一座开放式监狱,一把原始自然之锁——被夹在高山和大洋之间的犯人们,几乎不可能从这里逃脱。
到了维多利亚时代,它开始从蒙昧状态中脱身。
犯人的运送停止了,大量自由移民涌入,本地出生的人口也增加了,穿越蓝山的道路被开辟出来了,社会秩序趋于稳定,因为海上贸易和羊毛生意,经济实力蒸蒸日上。
1856年,悉尼成为了新南威尔士自治殖民地的首府,随着大英帝国走向鼎盛,这座新兴的城市已经俨然是一处称职的帝国前哨。
不过,它原本的居民,一个名为爱奥拉的土著部落,也彻底消失了。
对现在的悉尼来说,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经历,早已恍如隔世,但在莫里斯如探照灯般的目光检索下,这个城市的起源不仅深深影响了它的城市规划、它的建筑风格、它的语言习惯,也抵达了其居民的心智。
悉尼人的勇敢、随性、冷漠、谄媚,还有骨子里自相矛盾的平等主义和种族主义配资专家门户,都能在它作为流放地和殖民地的历史中找到根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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